今天是:2025-05-29 | 站内搜索: |
沪土估协〔2025〕5号
各会员机构:
为贯彻落实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规范>的通知》(自然资办发〔2024〕54号)精神,规范土地估价机构和土地估价专业人员执业行为,提升本市土地估价行业自律能力与执业水平,经研究,拟开展土地估价机构执业行为自查自纠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目标
通过自查自纠,排查执业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,防范化解执业风险,强化行业自律,进一步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。
二、自查事项
本次自查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:
1、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情况。包括机构是否无证经营、备案函是否及时变更、是否存在估价专业人员挂靠等行为。
2、土地估价报告备案情况。包括未按要求进行现场查勘、备案报告缺少公章及土地估价专业人员签字、报告备案不及时等行为。
3、逃避行业监管行为。包括机构以提供有偿咨询服务为名行土地估价之实、出具土地估价报告但未进行报告备案等行为。
4、不公平竞争行为。包括“恶性压价”“支付回扣”等行为。
5、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。包括代签和冒签土地估价报告、提交委托方的报告与备案报告内容不一致等行为。
三、时间安排
1、各会员机构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抓紧时间按照本次自查自纠内容进行全面排查,形成问题清单,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到位;
2、各会员机构于6月20日前,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及承诺书一同发送至协会邮箱(shstdgjsxh@126.com)。
四、工作要求
1、高度重视。各会员机构要高度重视,对标《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规范》和土地估价政策与标准规范,深刻认识自查自纠工作对规范执业行为、提升行业形象意义重大。
2、认真落实。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,各会员机构要安排专人落实到位,做细做实,有序开展,对发现的问题与隐患要认真分析原因,严肃整改,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与工作机制,提升综合素质和竞争力。
3、严肃问责。协会将结合自查情况,随机组织进行现场抽查,对于自查自纠中不认真、不彻底、走过场的机构,将根据行业自律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自律处罚,相关情况将报送行政管理部门,并向社会公开。
联系人:崔 特
联系方式:62155265
上海市土地估价师协会
2025年5月22日
协会地址: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薛家厍160号3楼 邮编:200335 电话:021-62593829 传真:021-52358722
上海市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版权所有 今日浏览量: 总浏览量:
copyright@2013 沪ICP备19043873号-1 沪公网安备310108020011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