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估协发〔2024〕29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土地估价(自然资源评价评估)行业协会,土地估价机构及土地估价专业人员:
为进一步规范土地估价行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》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》和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(以下简称中估协)相关自律管理制度,中估协会籍与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就《土地估价行业自律管理违规处罚记分办法》(修订)(中估协发〔2011〕15号)提出对新违规行为的处罚和记分建议,形成了《土地估价行业违规处罚记分办法补充规定》。2024年8月15日,经第五届第九次常务理事会通过,现予以印发。
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
2024年8月20日